惊呆了!主动离职也能拿到补偿金?
【沧州合同纠纷律师王伟,为您提供沧州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482910707】
“不少员工在离职时,并不知道有补偿金,更不会向用人单位提出来。小编今天想告诉大家的是,以下8种情况下离职,用人单位必须支付您补偿金。如若不然,您可向相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
1、用人单位提出解约
员工与用人单位就像是男女交往的两个自然人,合作的前提是“你情我愿”。在签订合同后,合同还没到期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约,那毫无疑问,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您补偿费
2、用人单位依法裁员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用人单位依法裁员,都必须支付员工补偿金。员工不要觉得既然是“依法”,给不给补偿费都没什么。其实不然,就算是依法裁员,该给您的经济补偿还是不能赖账。
3、用人单位不续约
用人单位与员工所签合同到期,双方都可以考虑要不要续约。而在这个时候,劳动者拥有充分的自由选择权。即使最后双方友好“分手”,用人单位可能仍需支付您补偿金。这一点,很多员工在离职时都忽略了。
4、员工“被迫”离职
很多人会觉得不可思议,员工被迫离职,用人单位凭什么还要支付一笔补偿款?但是,劳动者也别高兴得太早,记住前提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您实在看不下去、干不下去了。比如,单位连续几个月拖欠工资、不帮你缴纳社保,或者经常违章给你安排高危作业等。
5、用人单位非过失性解约
“用人单位非过失性”什么概念?就是并非公司的过失,而是员工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失误,比如员工因患重病而导致无法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认为没必要继续合作了,从而提出解约。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故意怠慢工作、上班态度不佳的,用人单位与其解约,补偿金付或不付可商量着办。
6、用人单位破产等原因
任何用人单位都有得意与失意时,当单位因业绩下滑、破产等原因不得不与员工解约了,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员工一定的补偿费。
提醒:不要觉得太不人性化,毕竟员工也陪企业战斗到了最后一刻,之后可能还将面临一段失业的低谷期,给员工补偿金也是能理解的。
7、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还没有最后“拿出手”,与员工约定以后补上合同。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有些员工不愿意签订,单位只好将其解约,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8、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工种不同、工作内容不同,与员工不是按时按日计算,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当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不管双方是否愿意续签,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如果员工没能完成约定的任务遭到解约,用人单位可考虑不支付补偿费。
结 束 语
在职时尽心尽力,离开时就该好聚好散。不管是老板劝退还是主动离职,对员工来说未必是坏事。但切记一定不要互相亏欠,该走的流程要走完,该给的赔偿不能少,该交接的工作也千万别落下。
文章来源:法率网
【更多合同纠纷法律咨询,请拨打王伟律师电话:13482910707】
【免责声明】“河北沧州合同律师王伟”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决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者完善性提供任何保证,仅供读者参考。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