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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的五大陷阱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1-26

  试用期五大陷阱,最后一点把我们都给骗了!

  “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是许多公司在解聘员工时惯用的杀手锏。在公司管理层的概念中,试用期公司并没有承诺员工什么,想让你离开就可以让你离开。可是,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谈及试用期,我想大家并不陌生。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对它的认识存在误区。为了深入了解“试用期”的五大潜规则,防止掉入“试用陷阱“,请随小率来看一则案例。

  案 情 回 放

  刘某是某电子公司2014年10月招聘的设计人员,与公司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为刘某缴纳社保。但经过一个月的试用,公司发现刘某的设计水平与其自称的经历有很大差距。因此,在刘某试用期满二个月时,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

  刘某随后对公司提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保并赔偿经济损失,该要求得到了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

  对此,公司十分不解,试用期不就是公司用来考察员工的吗?为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赔偿?

  法率点评

  电子公司以刘某在试用期为由不给其缴纳社保的做法是不对的。因为,试用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当然,劳动者也应负担相应费用。很多用人单位以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无理由地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认识是极其错误的,不单单损害劳动者的权益,也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法律风险。

  SO 问题来了

  一、试用期需要签合同吗?

  必须要签的。因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确定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招聘条件或求职条件而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而这个考察期也是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

  二、试用期多久才合理?

  不同的合同期限对应不同的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这是为了避免有些企业滥用试用期。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做了规定。

  ●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三、试用期工资怎么算?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假如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话,那么单位就是违法,劳动者就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企业必须要依法补齐。

  四、试用期是否需要缴纳社保?

  答案是肯定的。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试用期随意辞退员工要赔偿吗?

  《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内,只有当劳动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时,用人单位才可以辞退劳动者: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没有明显过错,公司又拿不出证据的话,员工是可以要求经济赔偿的。所以,人资部门和用工部门如果要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拿出客观证据。比如打卡记录,考试结果,面谈录音视频,工作绩效考核标准等。

  由此可见,试用期看似“水浅”,实则埋伏多多。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条件和法律程序,不是说辞就可以辞的。希望职场朋友们能在下一次遭遇职场”潜规则“的时候,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沧州合同纠纷律师王伟,为您提供沧州合同纠纷免费法律咨询,电话:13482910707】

  文章来源:法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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